我们总是说: 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 因为我们融入在那个地方, 生于斯长于斯. 是不是因为司空见惯? 我们便忽略了值得珍惜的好?
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 比如说老歌为什么依旧如此诱人, 即便你现在喜欢苏打绿张震岳张悬, 当你还是孩子时父母听的流行金曲再次响起, 你的脑海中顿时回应起那段旋律. Why? 10年了, 为什么还是忘不了这几首简单的歌?
有没有发现自己在不同的地方总是选择同一个类型, 我便如此, 无论在哪里, 只要是找喝的, 一般都瞄着柠檬. 青柠, 柠檬茶, 等等. 你呢? 你会不会总是选择黑椒口味? 亦或草莓味的各种? 是的, 你会说: 我喜欢这个口味.
思考过没有? 为什么你会喜欢这个口味? 除了你审美/味觉细胞对它的好感之外, 还有什么必要的东西?
第一次听摇滚, 我不得不承认这是吵闹的曲子, 即便是Avril的Under My Skin. 然后呢? 一发不可收拾, 我现在已经可以听一些黑暗金属, 只要主唱不要一直进行野性的嘶吼. 那么, 我的欣赏水平, 为什么会有变化?
答案是熟悉. 外加初次.
重复多次, 从未尝试, 让你的记忆对其印象深刻, 因此只要它的品质能够达到Above Average. 你就会自然接受它的好. 成为拥趸.
其实, 我能费劲写这个话题, 只是因为晚饭在二楼半要了蒜苗炒肉.
我觉得我下次打电话回家慰问的时候需要了解一下小时候在新疆父母是不是把它作为主打菜.

我只喜欢拍熟悉的地方的风景
陌生地方拍不出感觉